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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6月25日查獲違法屠宰雞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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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25 19:48   更新日期: 2010-06-25 19:50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6月25日查獲違法屠宰雞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聯合各縣市政府6月25日全國同步取締活禽非法屠宰,召集市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並會同行政院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人員前往查緝,於99年6月25日凌晨至南市府安路六段一處違法屠宰雞隻場所查緝,當場查獲雞隻屠體94隻及內臟17.5公斤,已全數依法沒入化製銷毀。

農委會防檢局指出,已於3月26日公告「屠宰供食用之雞、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及該等家禽免於屠宰場屠宰之情形」,為落實非法家禽屠宰行為查緝,保障禽肉消費衛生安全,充分展現政府積極查緝取締非法屠宰活禽決心,籲請活禽非法屠宰業者勿再存觀望。

防檢局表示,25日各縣市政府同步執行查緝行動中,查緝小組除當場將查獲之雞、鴨及鵝予以沒入化製銷毀外,更依畜牧法相關規定裁罰,最高將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防檢局肯定各縣市政府的努力,宣示查緝非法,絕無緩衝期,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堅持家禽屠宰衛生,保障消費者安全,是政府既定目標,對於未合法申設的家禽手宰業者,將持續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執行查緝工作,籲請相關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應儘速申設合法屠宰場或至合法屠宰場取得貨源,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分。

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場所攤商活禽肉類零售形態已是民眾生活的一部分,將與經濟部及衛生署會同輔導活禽零售屠宰攤商管理、清潔衛生、禽流感防疫監控及稽查市售禽肉衛生,以擴大屠宰衛生檢查合格禽肉之市場占有率,消費者於選購禽肉時,應認明貼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貼紙之禽肉產品,以確保其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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