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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肇事奪走19命,為肇事原因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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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29 21:40   更新日期: 2010-06-29 21:4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本(6)月本市接連發生2起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交通事故,地點分別於前鎮區中山三路、復興三路口與三民區澄清路、義華路口,死者均為酒後騎乘重機車騎士,酒測值均高達0.84MG/L以上,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汪忠榮一再呼籲及提醒,參加需飲酒之聚會,避免駕車前往,駕駛人飲酒後切勿駕車,即使自覺清醒亦勿勉強駕車,家屬及同桌餐敘親友、餐飲業者,應多加勸說及阻止;如因而發生交通事故,不僅造成自身及他人之死傷,觸犯刑法之牢獄之災、罰款、扣照、鉅額民事賠償等問題亦將接踵而至,駕駛人切勿因小失大,後悔莫及。

本年迄今,本市共計發生45起死亡交通事故,造成46人死亡,其中涉及酒後駕車案件18件,造成19人死亡(佔41.30%),居肇事原因之首。分析其肇事特性,酒測值均高達0.59MG/L以上,其中1.00MG/L以上者11件;且以機車15件最多(其中自撞11件),死者均為男性騎士,年齡介於30-50歲,另自用小客車3件;發生時間集中於01至06時、21時至24時等深夜及夜間時段,其中小港區6件最多,左營區4件次之,苓雅區、前鎮區各2件再次之。

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汪忠榮呼籲,國人飲酒後切勿勉強駕車,或自認飲用少許酒類不影響駕車技術而投機,如因而發生交通事故,均有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之可能;飲酒後應請家人或未飲酒者駕車,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代步,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代客叫車」之免付費電話0800-001006,飲酒者請多加利用,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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