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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都知道回頭,檢察官卻不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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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30 05:44   更新日期: 2010-06-30 11:10   企業負責人 廖逸仙 / 桃園市 投書  

【企業負責人廖逸仙/桃園市投書】

轟動一時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大家應該還記得吧!目前已改邪歸正的他,有個幸福的家庭,值得為他祝福。

但回想起他為何走上那段荒誕歲月?其主因來自於他要挑戰當政者的政策不當,不滿情緒加上負面思想的累積,最重要的還是反應無門,因此採用極端的手法而闖下滔天大錯。然而只要願意悔改,機會是留給願意改過的人,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

看看有些檢察官,身為公職人員拿國家俸祿,一錯再錯卻視而不見,對於遭起訴而被定罪的人竟也寥寥可數,問題是這些不肖檢察官卻仍可年年拿考績甲等,而其失職違法的行為也有《公務人員懲戒法》拖延十年不追究的保護,故不需負擔任何錯誤起訴的責任,而監院對於失職公務人員的彈劾與究責議處,則被檢察官們視為參考就好不必認真看待,所謂知法玩法還真是無法無天。看來浪子都知道回頭,檢察官卻不知悔改?

為避免檢察官一意孤行的濫權行徑,資深媒體人范立達先生曾表示,在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無罪後,檢察官怎麼還有臉上訴?被告獲判無罪時,檢察官更應擔負起全責以避免濫訴,因此檢察官起訴對於證據的蒐集及保存將會更用心、謹慎,實為百姓之福。

讀者:廖逸仙

通訊地址:桃園縣幼獅工業區

職業:中小企業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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