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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惜自己生命,尊重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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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04 21:46   更新日期: 2010-07-04 21:46   軍聞官 廖佑晨 / 澎湖縣 撰稿  

【軍聞官廖佑晨/澎湖縣撰稿】

國防部為避免國軍營外發生危安事故,維持國軍戰力完整,一向都將國軍官兵宣導酒後駕車禁令,列為重要軍紀宣導工作,除令頒「國軍飲酒駕車肇事處分規定」,對酒後駕車肇事的官、士、兵分別明定重罰外,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酒駕相關罰則後,同時令頒「國軍防止官兵營外飲酒駕車行為懲處」暨「強化離營宣教作法實施要點」,嚴禁官兵酒後駕車。國防部也表示,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特別加重罰則,官兵切勿以身試法,且酒駕者除會遭受高額罰款及刑責外,也會影響個人大好前途;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到他人無辜生命安全與家庭生計,是一件損己也不利人的事情。

國軍以保國衛民為職責,國軍官兵要深切體認「國家安全沒有假期」,堅守崗位,善盡職責,做好戰備整備。而任何道路交通事故的產生,都離不開人、車、路三項因素的牽連,惟據歷年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分析統計,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為人的因素,亦即駕駛不當或不遵守交通規則,如漠視軍紀要求,官兵在休假離營後,許久不見的親朋好友,相約歡聚在所難免,但未能從事正當的休閒娛樂活動,及恪遵各項營外的軍紀安全要求,恣意地通宵達旦、飲酒狂歡,甚至受到慫恿衍生借酒壯膽,導致酒後駕車、超速飆車等違法情事發生。

或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少數官兵營外休假駕(騎)車,漠視交通安全規則,抱持「沒關係!偶爾飆一下。」或是「我沒醉!開車沒問題。」等錯誤想法,肇生酒後駕車、超速飆車、深夜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

「馬路如虎口,生死一瞬間」,只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國軍官兵應把各級長官的宣導牢記在心,無論何時何地只要喝了酒,萬萬不可在駕(騎)車,在旁的親友也應善盡提醒之責。絕對不要讓喝酒者駕騎動力交通工具,尤其在人車繁多危機四伏的道路中,大家要愛惜自己並尊重他人的生命,隨時提高安全警覺,確遵交通規則,切勿酒後駕車,才能確保行車安全,遠離車禍肇事。國軍官兵應有「愛惜自己生命,尊重他人生命」的理念,建立「交通安全要從自己做起」的觀念,自動自發恪遵法令規定,才能確保行車安全,遠離車禍肇事,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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