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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不法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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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08 17:23   更新日期: 2010-07-09 01:25   天眼日報記者 買木森 / 花蓮縣 投書  

【天眼日報記者買木森/花蓮縣投書】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中泰賓館創辦人林國長先生遺產稅一案,痛批台北市國稅局『特別呵護,恣意枉法』;據報載,本案已延宕12年,應納本稅、罰款及利息共計二億五千萬元,唯截至目前國稅局漣一毛錢也沒收到。

財政部去年發放檢舉逃漏稅獎金五千多萬元,台北市國稅局就佔了一半,查察逃漏稅效率之高令人讚嘆,原來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不久前在政治大學一場租稅講座時,高唱『你是我的眼』鼓勵學生為高額檢舉獎金,隨時隨地充做國稅局的眼線,此舉果然奏效,然而因時機點不對遭到立法委員猛烈砲轟,尚未做出處分之際,又在中泰賓館案犯下如此嚴重錯誤,不禁讓人覺得台北市國稅局在課稅時,是否因為身份不同而有所選擇?

日前,報載一名婦人因欠稅無力償還,不動產房屋乙棟遭到法院強制執行,賤價拍賣,不僅無家可歸,生活更無著落;小老百姓對稅法一知半解,常因拿到欠、補稅單而寢食難安,不知所措,而稅務官員均由國家考試合格得以任用,專業素養自不待言,理應以此服務大眾,找出適當法條協助解決民惑,然而我們的稅務人員不思此途,反而仗著自身專業條件處處擾民,實難令人信服,自戒嚴時期白色恐怖結束後,取而代之的租稅恐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既已認定台北市國稅局在中泰賓館林國長先生遺產稅乙案中,有人『特別呵護,恣意枉法』,是不是責令台北市國稅局在追回『遺產稅』之同時,更應另簽他案,針對枉法的官員調查清楚,予以嚴逞,以正官箴。

筆名:水蓮

職業:花蓮/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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