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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違法濫權大如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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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08 20:33   更新日期: 2010-07-09 01:37   讀者 辛文 / 來稿照登 投書  

【讀者辛文/來稿照登投書】

主編你好:我雖然是一個學生,但我看到社會上經常有檢察官又濫權的消息,這讓我覺得很反感,我不希望台灣社會這麼的不仁不義,要不然我們這一代長大後也有可能會成為受害者,所以我寫這篇文章是想要讓更多人了解人權的重要,更多人一起來維護社會的正義。

檢察官違法濫權大如憲法

近日有一則新聞「高檢主任洪威華濫權調前妻通聯」,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洪濫權,決議記洪申誡一次。官員們的失職、違法濫權,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馬總統特別費甚至太極門冤案中,侯寬仁檢察官的濫權起訴,卻絲毫沒有受到任何處置,這樣嚴重犯法,傷害上萬人的身心靈,居然還逍遙法外翹著二郎,正義何在?公道何在?受害者心中的怒火和冤屈無法平息釋懷,那些十幾年來違法的官員還是能無動於衷,面無表情看著真相,卻也繼續做著與真相背道而馳的事。

身為高中生的我,在公民與道德的課程裡學到,「憲法」是任何法律都無法牴觸的,但為什麼那些違反法律的官員,例如: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太極門,造成多人遭到威脅與心靈上的折磨,他的辦案手法卻被認定無任何不法不當,請問他何來不法不當,他做的事根本大錯特錯。難道侯寬仁檢察官連憲法,都可牴觸嗎?什麼法律碰上他都能無效,簡直是中華民國最大的笑話。

監察院都提出糾正他也沒在怕,太極門冤案只是冰山一角,全臺灣的人民還有更多的受害者被濫權起訴,大家甘心嗎?人民應該團結起來,打敗那些被私利與貪婪蒙蔽的人,讓他們清醒過來,不要再做人民痛徹心扉的錯事,人民是國家的老闆,民主國家人人都有人權,侵犯不得,貪官污吏只會造成國家的滅亡,要臺灣永遠長壽,政府就要尊重人民尊重人司法正義,重視人權的平衡,國家才會平安祥和。

筆名: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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