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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國宅社區維護付出大 高縣府澄清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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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16 17:47   更新日期: 2010-07-16 17:52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謝美瑩/高雄市報導】

針對報載高縣鳳山市南京商業大樓住戶不滿縣府收取管理維護費,卻未盡維護之責,工務處昨(15)日澄清指出,南京商業大樓老舊,平時清潔管理須龐大經費,縣府依法收取管理費,除了公共區域水電費外,並請專業公司負責機電維修、社區清潔、公共設施汰換維護等工作,但住戶多不瞭解,才有此誤會。

縣府工務處指出,南京商業大樓屬於五甲國宅社區內30年以上的老舊社區,社區幅員遼闊,平時清潔管理不易,須龐大經費。為辦理該大樓修繕維護事宜,縣府依國民住宅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收取管理費用,存入國宅基金專戶運用,並依管理維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專款專用,且國宅基金預算之編造皆送議會審議通過後執行之,依法有據。

工務處說,縣府收取的管理費,除了支應每月的專業機電維修維護外,尚包括每月約20萬左右的公共區域水電費,另外,整個五甲國宅社區清潔外包每月需41萬,加上社區公共設施老舊、公共管線、公共鐵門、監視系統及一般公共設施的檢測、汰換維護經費更是驚人,但住戶並不瞭解縣府的付出,才產生「縣府收取維護費卻不維護」的誤會。

此外,對於南京商業大樓管理委員會欲獨立運作,工務處表示,縣府於96年起便委託和春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鼓勵社區自行成立管委會,由社區自行管理維護,目前新建社區都陸續回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正式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然而南京商業大樓並未向建設處使管科提出申請、完成組織報備,因此現有之大樓管委會為私設,請該大樓完成法定程序,俾利社區自行管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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