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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纜車交通部允將縣府建議路線納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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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18 16:27   更新日期: 2010-07-18 16:31   天眼日報記者 王大慶 / 嘉義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大慶/嘉義縣報導】

致力拼觀光,嘉義縣長張花冠日前帶領縣府相關局處長北上,拜會交通部長毛治國、觀光局賴瑟珍等部會首長,針對88風災後嘉義縣觀光發展願景及阿里山空中纜車規劃方向交換意見,毛部長允諾將縣府建議「奮起湖至阿里山(12.67公里」路線案納入評估。

拜訪行程中,張花冠縣長強烈表達「纜車」對阿里山的重要性,毛治國部長則表示,阿里山纜車建設案目前僅止於「先期可行性評估」,路線及場站位址尚未定案。

張花冠表示,莫拉克風災後,她隨即針對阿里山興建纜車的可行性,召開公聽會,邀集產官學界共同協商,與會各界多表示興建阿里山高山森林纜車,除可增益觀光旅遊景點吸引力外,未來還可利用纜車作為多元運輸或救災備援系統。

7月15日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於嘉義林區管理處觸口工作站(樹木銀行)召開「阿里山空中纜車建設先期可行性評估」期中報告書審查會議,縣府也在會中再次強調「阿里山纜車」除觀光遊憩外,亦應考量運輸救援備用系統之需要性。

但阿管處報告書補充資料中,建設方案之優先方案僅以「行程10分鐘以內」為考量因素,提出「奮起湖-頂湖」(旅程10分鐘)及「二萬坪-沼平」(旅程9分鐘)為優先方案,縣府認為應再深入探討纜車系統的目的及功能定位,希望回歸「專業判斷」作為評估,為阿里山多元的遊憩環境而努力。

阿管處在會中表示,報告內容只是規劃公司的初步建議,路線及場站皆需再進一步評估,一切皆尚未定案。

縣府建議,「纜車」路線應由奮起湖經頂湖、中字路、中繼站、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至沼平車站(全長12.67公里),全線採單線自動循環式纜車系統,設定每小時運能為1200人,成為全國最具特色景點,帶動大阿里山國家風景區觀光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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