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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流浪的孩子,一心想回「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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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19 18:21   更新日期: 2010-07-19 18:23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春生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春生/嘉義市報導】

一個認為家中沒有溫暖,學校只有欺凌的江姓少女,一年多來屢次逃學又逃家,只記得小時候曾經生活過、居住過的,只帶給她快樂沒有痛苦回憶的嘉義市,每當遇到挫折,就帶著零用錢逃家坐車由彰化到嘉義流浪,這一次,已經不是她第一次回「嘉」。

嘉義市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所長李思瑩率領警員程建中、郭振全、高宗義於夜間巡邏時,在火車站前發現一名少女獨自徘徊,所長李思瑩察覺有異,特地驅前察看,少女看見警方時神色十分慌張且刻意閃躲。經盤查後才發現該名少女已被通報為中輟生,將少女請返所了解並通報。員警經過一番長談後才了解,少女住於彰化市區,就讀彰化縣立國中,因多日未到校就讀而被通報為中輟生。江姓少女從彰化獨自坐火車到嘉義市,身上僅帶現金2仟多塊,直到員警發現少女為止,她已經一個星期沒有吃飯了。所長李思瑩聽聞後立即購買便當與飲料給少女,而少女似乎真的許久未吃飯,馬上吃個精光。

員警在少女吃飯的過程中,亦馬上連絡少女之父親,請其至長榮派出所偕同少女回家,但少女的父親卻表示不願意,要員警讓少女自行離去,員警聽到少女父親這樣的回答均瞠目結舌,少女聽到父親的回答後則表示其父親先前即有施暴的傾向,先前即有向居住地派出所報案過,她因此才常常逃家。員警認為少女處境堪憐,也立即轉介社會局,通知社工前來處理,最後少女經通報完畢後由社工帶回安置。

第一分局分局長李民勝表示,暑假期間有許多青年學子會有誤入歧途的可能,其中更不乏有許多逃學或逃家的中輟生,警察除依規定進行通報外,更應主動積極的統合社會資源,給予需要幫助的民眾,建立警察親善愛民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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