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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發處:中市公有零售市場78空攤出租 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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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21 14:47   更新日期: 2010-07-21 14:49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凡/台中市報導】

台中市政府經發處今(21)日表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第一、大進、小康、福安、第三、一心及合作等尚有78攤空攤位可供出租,歡迎符合資格民眾踴躍向各市場管理室提出申請。

經發處副處長陳如昌表示,為健全公有零售市場管理及提升經營效益,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台中市公有市場空攤(鋪)使用申請作業,截至99年7月15日止中市公有零售市場中,第一、大進、小康、福安、第三、一心及合作等市場尚有78攤空攤位可供出租,希望有意經營市場攤位的民眾都能踴躍申請。

他表示,申請對象為凡設籍本市且年滿二十歲或未成年已結婚之台中市民,具有營業能力且親自經營者;在同一戶籍內,本人及親屬未申請使用本市其他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者;本府列管之臨時攤位使用人若抽中攤位,則須放棄原臨時攤位使用權,以符合一戶一攤規定;非軍公教、日間部學生、金融機構人員等。

他也說,為了防止民眾登記攤位之後待價而沽、等著轉讓,因此也設下使用限制規定:核准使用攤位之使用人應自行經營,不得轉租、分租,非滿二年不得轉讓,違反者經書面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廢止攤鋪位使用,並終止契約,收回攤位。此外,市場攤鋪位為公有財產,使用人如不繼續使用時,應即無條件交還市府,不得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經發處表示,以第一市場為例,二樓已經由民間公司承租,將經營異國美食、百貨等,目前正在施工,預計二至三個月後開幕。一樓及三樓空攤出租部分,一樓一百四十個攤位中有七個空攤出租,三樓一百五十個攤位中,有二十六個空攤出租。陳副處長表示,三樓部分希望能夠改變過去攤位商品種類重疊、彼此競爭的問題,期盼增加營業類別,引進多樣性商品,進行異種經營。

陳副處長表示,此次空攤出租誘因在於租金合理,如:肉攤約需1.5坪,區位分配上較中央,菜攤約需3-4坪,但區位分配上較旁邊,租金略有不同,但平均而言,以一般房屋市場價格,租金約四到五千元,好一點的位置更要一萬至一萬五千元,但是此次公有零售市場出租空攤的租金價格都在一般房屋市場租金價格的一半以下,可說是相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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