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醉茫茫還上路,遭警攔獲,移送法辦

醉茫茫還上路,遭警攔獲,移送法辦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0-07-28 16:03   更新日期: 2010-07-28 16:03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富釧/台中市報導】

政府與警察機關一再宣導「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仍有許多民眾貪圖便利,心存僥倖,依舊酒醉上路,害人害己,得不償失。日前深夜,台中市警方於松竹路與崇德路口上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見一重機車於路上行駛時,車身不穩,左右搖晃,遂向其攔查,發現重機車駕駛人滿身酒氣,經現場予以酒精濃度測試,發現其測試值達0.55MG/L,已達法定標準值0.55MG/L,警方遂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帶返所偵辦。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松安所副所長楊聲雄帶班,與松安所警員吳宛玲、石水福、蘇志勇等四人,日前晚間10時至凌晨2時於轄區松竹、崇德路口,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深夜00時57分左右,發現一部直行而來的重機車〈車號:6**-GUJ〉,車身搖擺不定,左右搖晃,有駕駛操控力欠佳之情形,疑似酒駕,遂將其攔下盤查,警方發現該名駕駛人滿身酒氣,但意識還算清楚,於是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經警方現場測試結果,酒測值達0.55MG/L,已達法定標準值0.55MG/L,遂依公共危險罪將其帶返所偵辦。

該名駕駛人名叫黃裕峰〈36歲、有公共危險前科〉,目前是工地工人,警訊時,他向警方供稱,他是於晚間11時在崇德路〈近豐原〉的工地和老闆一起喝啤酒,黃嫌表示他只喝一瓶啤酒,直到凌晨00時30分左右即結束離去,認為自己還能駕駛,才騎車離開,直到行經松竹、崇德路口時,遭警方攔獲。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