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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教授賀德芬:侵害人權最嚴重的是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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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28 19:40   更新日期: 2010-07-28 19:42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司法覺醒節制氾濫的公權力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台北地檢署執行「正己專案」,引爆台灣司法史上最嚴重的司法官集體貪瀆案。7月13日,破天荒搜索高等法院,四名資深司法官被羈押禁見。19日,司法院長賴英照、高院院長黃水通在輿論壓力下請辭獲准,創下了台灣兩位司法首長同時下台的首例。檢調單位鐵腕偵辦法官風紀,舉國稱快,這不是沒有原因的。監察院統計,98年度人民陳情書狀中,屬於「司法獄政」的分類,包含民事、刑事案件、行政訴訟及懲戒案件、檢察、獄政、司法風紀等,約有24%是與司法有關,幾乎每四件就有一件是對司法的質疑!民間司改會「2010年度司法民怨」網路民調結果,「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高居司法民怨的榜首。司法,是國家社會公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這次的司法官集體貪瀆事件,引發民眾對司法公正性嚴重質疑,批評、要求改革聲浪不斷。事實上,近年來許多民間團體均致力與國際接軌,希望有助於司法改革與護衛人權,今年4月1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辦的「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在台北召開,特別以「天賦人權,以民為主,以法為規,保障人權,護衛地球」為主題。大會主席暨執行長洪道子博士,在其論文「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世界公民應重視世界公民的人權發展」中說到:「所有制度及法律均?維護人權而制定」,並呼籲「政府官員應該拿出良心,各司其職,讓司法、稅務真正改革,台灣人民才能活得有人權,活得有尊嚴,才能夠走上幸福之路,人人安居樂業,社會祥和,國家富強,讓台灣真正與國際接軌,拓展國際空間。」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也發表論文「保障人權真正要約制的是公權力」,賀教授從多方面檢視人權發展,她指出:「侵害人權最嚴重的還是公權力」,如何節制公權力,透過民主程序讓它能夠受到監督。「讓司法界很多法律人實在很慚愧的,就是法律人擁有自省的能力,我相信所有還沒定罪前都是無辜的,『無罪推定』的理念應該深植在所有法律人心中,因為一個裁判者,他不是上帝,他應該尊重每一個生命,所以在沒有判決確定前,每一個人都是應該要受到尊重的,即使判決確定,受到法律上必有的懲罰,他還是會有他基本的人權要維護的,個人認為在推動人權觀念的時候,司法方面要更加努力。」談到制衡機制,她引用外界的批評,「監察院是沒有長牙齒的老虎,最後不過是送請彈劾或送請懲戒,…到今天這個情況已經是不痛不癢了。」賀教授強調:「其實對於人權,最需要教育、最需要訓練的是公部門。」因此,她主張民間應成立超然獨立、不隸屬於公部門的人權委員會,必須約制公權力的泛濫,更希望公部門能自我約束。此外被外界詬病為官官相護的行政救濟體系,雖然稅務及所有的行政措施,設有訴願、再訴願或者是行政救濟的程序。賀教授更直言:「行政法院是敗訴法院,老百姓要打勝訴不太可能。」她認為,雖然現在有進步,法官的素質有提升,也比較走司法的程序,「可是在事實的程序進行上,還是以保護政府機關為主,對人民權利的保護還是非常少,人民始終是弱勢,所以真正要受教育、真的要約制的還是公機構的人。」高等法院爆發法官集體收賄弊案,不僅重創司法威信,也嚴重踐踏人權。但,危機也許是轉機?司法院長賴英照在下台記者會中,期勉所有法官要更認真,贏取民眾對司法的信任。賴英照談到,司法要獲得人民的信任,法官的操守、品格是最主要的基礎,不能有任何瑕疵。洪道子博士也強調:「積極維護人權,政府更應有所作為」進一步指出:「落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毋枉毋縱,才是真民主、真法治、真自由、真人權的國度,讓人們過得心安理得,也才能促使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富強,才是世界各國之模範。」賀教授也強調節制氾濫的公權力,司法人員真的能夠自省、自律與自治。更重要的是,關懷人權的議題應該要全民一起來,全民共同監督政府,人權保障必須確實的去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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