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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詐騙手法分析預防 苗縣警局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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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30 16:57   更新日期: 2010-07-30 16:58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錦輝/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30日發布新聞分析新興詐騙手法、預防之方法,刑警大隊表示,根據苗栗縣警察局統計,自99年1月至7月25日止,縣警局所發生的詐騙案件有344件,其中「件數最多」的有254件,「詐騙金額最高」的詐騙36件,「信用卡遭盜刷」10件,假冒朋友8件,其他:26件。

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表示,依上述報案之網路詐騙254件中,以詐騙內容分析:

(一)、「拍賣(購物)詐騙」173件。

(二)、信用卡扣款方式錯誤50件。

(三)、網路援交12件。

(四)、網路遊戲詐財7件。

(五)、MSN帳號遭盜用3件。

(六)、誘騙購物遊戲點數7件。

(七)、以即時通騙取個資2件。

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表示,依上述報案之詐騙36件中,以交付款項方式分析:

(一)、假冒機構「公務員」詐財(臨櫃提款)20件。

(二)、假冒機構「公務員」詐財(當面點交現金)13件。

(三)、存摺及提款卡被騙3件。【即最新犯罪手法:假檢警

詐騙換新招,不要被害人拿現金,只監管存摺、印鑑,一樣騙錢】。

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表示,另根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發現,目前最新犯罪手法,係由假冒檢警之歹徒,要求被害人先將存款集中於原有之某2個帳戶,再交付擁有大筆存款之存簿、印鑑、金融卡及密碼等物,以供監管資金;後遭歹徒以提款卡、臨櫃及約定轉帳轉出等方式提領一空。請各單位加強提醒民眾,檢警偵辦案件若要以監管帳戶或資金為由,要求交付存簿、印鑑、金融卡及密碼等,即屬詐騙,切勿聽信作為。

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另有歹徒以即時通加入線上遊戲誆稱朋友,或以遊戲同好招攬被害民眾,以免費提供虛擬貨幣、外掛升級增加點數、不用付月費、以較低之價格買到遊戲點數等理由,誘騙民眾提供手機門號、身分證字號及小額付費認證密碼,進行「手機認證小額付費」的操作。

被害人因誤信歹徒為友人,或不知手機(電話)有小額付費功能,聽信操作,隨後收到簡訊或帳單始發現受騙上當。

縣警局刑警大隊說,目前幾乎各家電信業者均提供小額付費機制,用戶可憑電信門號購買商品或服務,由電信業者代付款項,當月再列入電信帳單中向用戶收費。

統計發現歹徒利用小額付費機制詐騙案件中,以網路遊戲玩家為主要詐騙對象,應提醒民眾(以網路遊戲玩家為主)注意個資保密,勿隨意提供手機門號、身分證字號或小額付費認證密碼,以免遭歹徒利用「小額付費」機制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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