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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研究所第一名畢業女警官偵破持槍販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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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30 17:02   更新日期: 2010-07-30 17:03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向文娟/高雄市報導】

警大研究所第一名畢業女警官偵破持槍販毒案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緝毒專責隊前於99年06月09日偵破綽號「清阿」販毒集團,經擴大清查分析該等犯嫌販毒網絡,發現毒品上線係綽號「馬哥」之嫌犯陳O生,陳嫌得知「清阿」販毒集團遭警方逮捕後,隨即另覓屋租住躲藏,平時深居簡出,利用夜間販賣毒品,危害社會甚鉅。

刑警大隊緝毒專責隊99年6月份適分發一名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研究所第一名畢業之女高材生擔任偵查員,為使學術與實務結合,緝毒專責隊乃指派該員全程參與偵辦,報請高雄地檢署海股鄭檢察官博仁指揮,歷經月餘之跟監埋伏蒐證,查知陳嫌落腳處,乃持檢察官及法官所核發之拘票及搜索票執行查緝,於99年07月28日早上9時起埋伏至是日22時許,發現藥腳張O明、賴O枝、林O進(雲林地院、地檢2案毒品通緝)等3人進入屋內向陳嫌購毒,緝毒專責隊員警見機不可失,乃迅速控制鐵門,攻堅進入屋內,發現渠等坐在客廳,桌上放有欲施用之毒品,經搜索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16.08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毛重76.10公克)、貝瑞塔手槍1把、彈夾1只,子彈1發及毒品吸食器、販毒手機3支等證物,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驗證學術殿堂所習得之學識,與實務偵查刑案所遇到的困難融合,更精進刑事偵查之技巧。

「毒品」實是影響社會治安最廣的犯罪淵源,施用毒品者除戕害自己身心健康外,常為籌措購買毒品之龐大開銷所需,鋌而走險或偷或搶或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紀明謀特別呼籲:「販毒者最高更可判處死刑,切勿因貪圖暴利危害社會,警方查緝毒品黑槍犯罪之決心毅力永遠不變,歹徒勿擁槍自重販賣毒品,自陷囹圄。」目前正值暑假期間,警方更籲請家長關心家中成長中的少年,不要因為好奇而誤入歧途吸食毒品,平時多參加正當休閒活動,培養正確的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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