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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不上道 男子酒後逆向行駛BRT車道差點撞上公車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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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05 10:38   更新日期: 2010-08-06 10:38   天眼日報記者 黃豐龍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豐龍/嘉義市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於本(8)月3日晚間在吳鳳北路與垂楊路口發現一部自小客車高速逆向行駛,員警見狀隨即上前攔查,駕駛下車後全身酒味,而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於8月3日晚間11時許,南門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吳鳳北路與垂楊路口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竟然高速且逆向行駛於對向的BRT車道,員警隨即跟上前,於垂楊路與共和路口攔停該部違規自小客車,小客車駕駛石○德(39歲,麻藥、竊盜等刑案資料)下車後一臉茫然不清楚發生甚麼事,走路搖搖晃晃還差點摔跤,經警方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80毫克,已遠遠超出標準值,石姓駕駛為警方帶回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石姓駕駛下車後員警就聞到其身上散發出的濃濃酒味,員警問他是否有喝酒時,石姓駕駛卻還搖頭否認說沒有喝酒,還問員警這裡是不是大林,整個人醉到迷失方向還開上逆向的BRT車道,當時末班公車正好由嘉義公園發車由東向西行駛於垂楊路上,幸虧員警緊急在公車行經至共和路口前將該部逆向行駛的車輛攔停,才不至於讓這個酒醉的糊塗駕駛撞上公車造成更大的傷亡。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統計,98年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共計23人,99年1至6月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計11人,分析肇事原因酒後駕車乃是肇因之首,為降低肇事率,嘉義市警方已於99年8月1日起實施交通大執法,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左轉彎未依規定及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增加取締強度,並嚴加取締各項交通違規行為,第二分局局分局長李繼平呼籲市民應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嘉義市更好的交通品質與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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