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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人冒領汽車牌照者的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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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06 15:24   更新日期: 2010-08-06 15:25   天眼日報記者 廖國樑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廖國樑/苗栗縣報導】

蔡先生為了得到一份工作,竟遭老闆利用其名義冒領汽車牌照。幾年後,公司經營不善,蔡先生不但失業,還發現以其名義領牌的汽車未繳納燃料費、牌照稅等,相關單位通通找上他,蔡先生該怎麼辦?

苗栗稅務局邱局長表示,首先蔡先生可以向監理機關申訴,監理機關在受理之後,會將案件移送警察機關及稅務局辦理。而稅務局則會依監理站的通報,暫停向蔡先生催繳欠稅,等到法院判決確定或確認使用人時,再向冒領人或實際使用人一併課稅或催繳。

聽了這番說明之後,蔡先生稍稍放下心中的大石頭,趕緊向苗栗監理站申訴。也許有人腦筋轉得快,想假借遭人冒領來規避牌照稅,邱局長進一步說明,這是不可能的。對於這類案件,該局專案列管並定期向監理機關等相關單位追蹤辦理進度,一旦發現有虛報遭冒名領牌的情況,原列管的稅款及罰鍰將一併催繳,列管期間如有違反使用牌照稅法有關欠繳稅款、註銷牌照車輛使用公共道路之相關處罰規定,亦將一併裁處催繳。

聯絡人:許美鳳聯絡電話:331900分機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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