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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搏情郎歡心詐欺恐嚇自己母親 悔不當初反控狼恐嚇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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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09 18:54   更新日期: 2010-08-09 18:55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台中市報導】

「?60萬元到你女兒戶頭,否則就等著幫她收屍吧!,記得千萬不要報警」,一名吳姓母親接到一封即時通的恐嚇留言,極度擔心自己女兒遭挾持脅迫且有生命危險,嚇得馬上報警求救。臺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於日前晚間10時接獲吳媽媽報案後,懷疑其女吳○惠(20歲)遭人挾持且有生命危險之虞,警方基於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有其急迫之需要,立即通報全市警察緊急協尋,並積極透過女兒手機通聯及母親提供之線索,調查出女兒男友林○德之住居所位於在台中市西區。

警方獲悉後立即由北屯所所長尤中立、巡佐陳建利等數名員警前往上址明察暗訪,幾度按鈴敲門始終無人回應,警方鍥而不捨的不願放棄任何機會,一直埋伏在住居所附近守株待兔,終於在昨(8)日凌晨1時許,吳○惠自行撥打電話給母親後將門打開自行走出門外,聲稱遭男友林○德(27歲,竊盜、詐欺前科)恐嚇和傷害,一度聲稱係遭男友暴力脅迫下,才透過即時通向母親恐嚇勒贖,惟男友早在警方到達前早已逃逸等語,警方心存懷疑認為男友極可能仍躲藏於屋內,隨即在吳○惠的陪同下欲進入屋內逮捕男友卻撲了個空,然而竟意外發現一把疑似貝瑞塔手槍、彈匣一個及子彈10發。

在警方突破吳女心防後,吳女終於坦承不諱的表示,認識林姓男友僅一個多月就一起同居,男友卻常常暴力相向威脅要錢,甚至拿槍恐嚇她,給得少就打她,給得多時就會對她好一些,才會一時為了愛情物慾想滿足男友之需求,自導自演假裝為男友的身分向母親勒贖並恐嚇錢財。

另,經警方通知男友林○德到所說明後,表示因其女友吳○惠未至公司上班且欺騙他,坦承有毆打吳○惠之行為,但對吳女自演恐嚇戲劇之情事卻毫不知情,所持有的手槍和子彈也只是玩具模型槍而已,不過警方仍依法報請刑事警察局鑑驗,林○德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傷害等罪,吳○惠涉嫌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移請地檢署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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