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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無罪 不要被當成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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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06 16:04   更新日期: 2010-08-10 03:34   讀者 安祖 / 來稿照登 陳情  

【讀者安祖/來稿照登陳情】

日前報導,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樁檢察官因積案太多遭監察院彈劾,而且是由法務部移送彈劾的,這突顯了我們司法濫權、保護人民不彰,已到了不得不大刀闊斧的整頓的時候了,一方面我們欣慰司法的改革,一方面也是值得我們省思哪裡還有改進的地方。

何克昌檢察官自認辦案認真、謹慎、仔細,不願意草率的在時限內辦完交差了事,聽說他的同事也認為他是個很認真的檢察官,但問題是,他把人民當成什麼?一開始就當成有罪的嫌疑犯嗎?不然為何要查這麼久,是不是一定要查出什麼東西來定罪才能上案呢?這顯然是缺乏人權的觀念及意識,照理說,查一段時間若查沒有什麼問題,就應該還人民一個清白、一個公道,就要簽結或不起訴了呀,怎會三年、五年的還懸在那裡呢?

這或許他不是有意的,而是我們司法人權的觀念及意識上不普及,也發展不夠成熟。但再觀另一方面,我們的稅務人權,也是一樣不被重視,而且有過之而無不及,稅務官員打著增加國家稅收是為國為民的口號、旗幟,從一開始就把人民當成就是故意會逃漏稅來看待,一聽到風聲,哪個人賺很多錢,哪裡又好像收入很多,就猛開稅單,也不管查了沒有,是不是正確,反正先開了再說,有問題人民還有訴願、行政救濟可以走,這是什麼心態啊!?更何況,還有不肖稅務官員,更為了貪圖獎金,勾結檢舉人,捏造、誣陷人民、企業,違法課稅,更有的利用課稅來要脅百姓,彰顯其權勢。

去年底,民間最大團體中華人權協會,就正式公布,今年已將租稅人權納入台灣人權指標的項目之一了,可見全國人民亟待台灣的租稅人權開始萌芽茁壯,能真正的從人民的覺醒中,喚起政府官員們的重視與良知,不要再把人民看做是罪犯,一開始就定罪了,人權彰顯,國家才能富強康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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