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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警持搜索票拘毒蟲,原來兼竊電纜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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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12 15:24   更新日期: 2010-08-12 15:26   天眼日報記者 方宜玲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方宜玲/雲林縣報導】

嫌疑人陳○○,常於施打吸食毒品後有非其所能控制之暴力行為,多次以言語恐嚇其親屬,被依家庭暴力防制法遭移送,日前更曾無故攜帶具有殺傷力之武士刀一把遭警查扣沒入,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裁定處罰鍰新台幣1萬元,10日因案在警分局被偵訊時,法院裁定書公文剛到,警方提醒他順便繳一繳,陳嫌只好託父親帶現金來繳罰款。

北港警分局偵查隊日前接獲線索,指陳嫌涉嫌施打、持有一、二級毒品,於8月10日持雲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陳嫌位於北港鎮住處搜索,當場查獲吸食工具乙組鋁桿、破壞剪等作案工具及以美工刀削去電纜線塑膠外皮2袋等犯罪證物,陳姓嫌犯坦承吸食毒品,並稱:該批電纜線係於8月6日凌晨與一綽號(黑仔)之男子在北港鎮府番里17、18、19號等3支電線桿上所共同竊取,數量約150公尺,電纜線內銅線已由綽號(黑仔)之男子載至嘉義縣六腳鄉資源回收廠販賣,販賣所得全部金額不清楚,僅分得新台幣600元,綽號(黑仔)之男子真實姓名也不清楚,只負責把風…云云,然經北港鎮公所技工指稱計有7處電纜線失竊,損失約新台幣2萬元。警方最後依毒品及竊盜等罪嫌將陳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以陳嫌通聯追查綽號(黑仔)之男子。

北港警方呼籲資源回收場勿因貪圖小利而觸法,民國97年口湖鄉開設資源回收廠的呂姓回收商,曾因收受來路不明之水溝蓋而吃上贓物罪。警方並分析,竊盜案件之發生與毒品人口息息相關,唯有有效管控毒品人口及竊賊銷贓管道,方能在最短時程內達立竿見影之效,希望社會大眾都能守望相助,發現可疑、不法,立即與轄區派出所連繫或打110報案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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