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府會新聞 > 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 高雄市政府籲和平共處

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 高雄市政府籲和平共處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0-08-15 15:20   更新日期: 2010-08-15 15:21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壽山果農農作物遭台灣獼猴損害,因補償沒有法源依據,要求高雄市政府將壽山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以辦理損失補償。市府經濟發展局指出,由於壽山果農大多數是占用國有土地,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1條規定,即使該土地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依法仍無法給予補償。壽山是台灣獼猴的活動範圍,呼籲大家與台灣獼猴和平處。

市府經發局表示,壽山果農反映栽種果樹遭受台灣獼猴的侵擾,導致農作物產量受損,為此,該局自91年起即邀集專家、學者、相關單位及果農召開多次會議,由於野生動物危害農林作物不符合國家賠償要件,更不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救助要件,因此,無法辦理賠償。

為減少壽山果農損失,市府經濟發展局採取相關措施,除協助壽山果農捕捉具有攻擊性的台灣獼猴,並借用漆彈槍驅趕台灣獼猴。

經發局指出,雖有部分果農提出市府應將栽種果樹區域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即可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給予補償。但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1條規定:「經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土地,必要時,得依法徵收或撥用,交由主管機關管理…前項土地之所有人或使用人所受之損失,主管機關應給予補償。」

因此,即使壽山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仍因大部分壽山果農占用國有財產局土地,非為所有人或使用人,無法給予補償,且市府為落實野生動物保護區的管理,必要時得依法徵收、撥用土地,屆時果農可能將無法在該地區栽種果樹。

市府經濟發展局劉馨正局長表示,壽山長久以來是台灣獼猴的活動範圍,呼籲大家與台灣獼猴和平處,建構新的人猴共榮環境。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