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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稅捐 合法的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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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7-27 13:42   更新日期: 2010-08-21 10:25   讀者 陳香香 / 來稿照登 投書  

【讀者陳香香/來稿照登投書】

有一天,在我的網路社群看到朋友po了一段台北市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向大學生們高唱『你是我的眼』,鼓勵所有在場大學生,勇於向國稅局檢舉逃漏稅,並且有人問她是否有獎金?凌忠嫄局長誇讚那位學生,並說要請那位同學加入國稅局行列,還以「最高獎金480萬喔」來利誘莘莘學子!這樣大肆向即將出社會工作的學子們宣導,如何利用國家政府單位的公權力來謀取高額獎金,聽了實在令人為之顫慄!

台灣稅官,常依自由心證,臆測方式濫開稅單,侵害人民權利時有所聞。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已依制度領取應有薪資,為何還要發放高額獎金鼓勵查稅?而且聽說稅務官員有人每年領取的獎金比本俸還要多上十數倍;行政執行處,每執行一個案件,還可以有獎金抽成。有一則新聞是這樣寫的:不願具名的企業主表示,副總統蕭萬長日前帶著多位首長和台中工業區的廠商舉行座談會,在一片不景氣下,企業界紛紛向副總統大吐苦水,其中有廠商表示「這麼不景氣,中區國稅局卻還打電話來募『愛心捐』,而且說得很明白,只要捐個10幾萬,就不會來查帳」,其實國稅局強徵『愛心捐』已是公開的秘密,只是企業主深怕被國稅局「修理」,一直以來只能息事寧人,不敢據實攤在檯面上談。這位企業主說,「拼經濟都來不及了,那一家

企業還有時間應付查稅,稅務亂象與國稅局官員威權時代的心態不改變的話,真的會動搖國本,老百姓都要喝西北風了,哪裡還有錢繳稅去養這些反過來找老百姓麻煩的國稅局官員!」

又有一則新聞是這樣寫的: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雖已於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全案無辜被羈押者四人亦於於今年元月全數獲冤獄賠償,但當年侯寬仁憑空捏造之逃漏稅捐之資料,卻仍為國稅局據以核課巨額逃漏稅捐及罰鍰,全案歷經13年多,277位訴願委員、142位行政法院法官之裁決,國稅局卻無視法刑事判決結果,更無視主管機關內政部所認定,太極門為其所管轄之氣功武術團體,教育部核定太極門為「非補習班」。國稅局逕自依自己認定,仍以「補習班」名義開徵課稅,巧立名目,開出巨額違法稅單。無視人民之人權,更無視人民耗費十餘年青春歲月終於陳冤得雪之血淚,嚴重違反法治精神,戕害人權至極。

台灣有700多萬戶納稅義務人,就有420萬件遭國稅局及財政部強制執行,這難道一切都是獎金在作怪?稅務官員仗著手中握有行政權,不懂得利益迴避,明目張膽利用國家政府單位的公權力,以巧立名目的惡意稅捐,行合法的貪污之事實,政府當局在「廉政署」時,是否應一併將濫用行政權利的公務員一並考慮進去?好好的查一查420萬件強制執行案件是否合情合理,這樣才能真正解民所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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