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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虎尾鎮市集交通順暢加強勸導、取締違規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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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26 18:10   更新日期: 2010-08-26 18:11   天眼日報記者 蔡鳳敏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蔡鳳敏/雲林縣報導】

維護虎尾鎮市集交通順暢加強勸導、取締違規攤販

虎尾警分局為有效清除虎尾鎮(中正路及德興路)道路障礙及違規攤販,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與交通秩序,特別於8月26日起至9月份規劃勤務執行清除道路障礙工作,首日指派轄區虎尾派出所所長許智偉親自帶隊,先以勸導方式執行,再以告發交通違規之取締作為,以維護交通順暢,因為攤販見到警方執行清道專案勤務,即自動離去,所以警方首日共開出10張勸導單及1張罰單(違規停車),且過程平和,有效恢復交通秩序。

虎尾警分局長陳世寶表示,為宣示該分局執法之決心,還給市民一個整齊清潔市容、維護道路交通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此項勤務作為將持續到9月份直到改善為止,爾後採不定期實施。另外也呼籲民眾不可有下列行為,以免受罰: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修理、承售、租貸業、洗車業及其他陳列商品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加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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