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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修颱風─第一次防災整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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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31 16:04   更新日期: 2010-08-31 16:09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鳳瑩/苗栗縣報導】

輕度颱風「南修」31日凌晨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縣府隨即成立「南修颱風災害應變中心」,並於31日上午9時召開第一次防災整備會議,縣府秘書長葉志航表示,本次颱風行進速度緩慢,對臺灣西半部造成影響,苗栗以北地區需嚴防豪雨,雖是輕度颱風但各業務單位仍應提高警覺,絕不可掉以輕心,全力做好防颱準備。

秘書長葉志航在聽取各進駐單位工作報告後,裁示如下:

(一)為防範漁船海難發生,請農業局加強廣播通報將颱風動態預警訊息傳達出海作業船隻,提早採取避風措施進港避難。

(二)請行政處加強防颱宣導透過媒體新聞呼籲民眾颱風期間勿從事登山、觀潮、釣魚、戲水等戶外活動,減少意外發生。

(三)正在施工或尚在修復之工程,請本府工務處、建設處、農業處、農田水利會及第2河川局等單位要加強防範注意工程防颱整備措施,避免造成2次災害。

(四)本府建設、工務處及環保局等權責單位,加強要求所屬辦理轄內區域排水系統、下水道、箱涵進出水口及各地下道週邊落葉、垃圾等雜物之堵塞每日定期清理工作,防止市區積、淹水情事發生。

(五)易淹水、土石流地區,避免豪雨破壞聯外道路中斷造成山區易形成孤島效應村落,要呼籲民眾儲存3-5日糧食飲用水等用品,另請勞社處對各避難收容場所及救濟物資之加強整備,給災民必要臨時安置協助共渡難關。

(六)請各防災編組單位依權管業務加強防災整備,並依行政系統通報各鄉鎮市公所配合辦理和督導執行。

(七)有關鄉鎮市公所之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情形,請民政處持續追蹤。

(八)火燄山140線道已移撥縣管,請工務處加強監控。

(九)請勞動及社會資源處針對獨居老人之避難收容擬訂相關因應計畫。

(十)請農業處針對土石流潛勢地區加強監控。

(十一)請建設處配合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設置路閘,並針對南湖一橋、南湖二橋等易淹水潛勢地區調派抽水機待命。

(十二)請消防局針對地下道加強監控,如有積水情形立即通報工務處協助處理。

(十三)請原住民族行政處針對原住民鄉鎮災害應變中心實施電話抽測及無線電測試。

(十四)各單位派駐災害應變中心人員請依規定層級派員進駐,並應了解災害防救法賦予之權責並審慎處置。

(十五)各單位之內部緊急應變小組要落實運作,以有效處置災害應變中心交辦或受理災情報案等事項。

秘書長葉志航要求各相關單位必須加強防災準備,並通報各鄉鎮市公所落實執防災工作,同時隨時與中央氣象台保持連繫,監控颱風最新動態,並依相關規定、通報啟動颱風災害應變中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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