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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執行「全縣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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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4-06 09:34   更新日期: 2009-04-06 09:41   天眼日報記者 劉麗珍 / 新竹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麗珍/新竹縣報導】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公布(98)年4月份將執行「全縣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時間」,呼籲駕駛人「酒後勿開車」,不可跟生命開玩笑,快樂出門,換得平安歸。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將於(98)年4月7、11、16、24、29等5日(18時起至翌日6時止),執行「全縣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於轄內易酒後駕車肇事(含大型貨車經常行駛)路段計19處,動員各分局及保安隊、交通隊等約170名警力執行,請民眾配合警方稽查取締,共維交通安全。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隊長黃振煥表示,本項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將持續嚴格執行,以促使駕駛人知所警愓,同時呼籲駕駛人飲酒有原則,如喝酒的時候要想到:

1.一起出門、開車朋友不喝酒。

2.不喝酒的朋友相送返家不嫌麻煩。

3.酒後就叫計程車返家。

4.酒後可請家人朋友來接回家。

5.不跟自己的錢過不去(罰很重,錢難賺)。

6.不可跟生命開玩笑(可能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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