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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精進制度之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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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9-06 12:04   更新日期: 2010-09-06 14:05   軍聞官 游輝聖 / 苗栗縣 撰稿  

【軍聞官游輝聖/苗栗縣撰稿】

國防部規劃實施「精進士官制度」,深信透過「地位提升」、「責任賦與」、「信心建立」、「培育專業」、「經管發展」等五大核心要項,將使國軍士官的人力運用與發展建立可長可久之制度,進而提升軍中基層優質管理人力,以「研討規劃」、「驗證修訂」及「逐步執行」等三個階段實施,達成軍、士官雙軌發展的目標,以鞏固基層,堅實戰力。

基層部隊是國軍戰力的基礎,基層部隊之所以能承擔保國衛民的重任,除有賴軍官幹部的優質領導,使部隊團結一致、上下一心,士官兵的密切配合與支持更是主要關鍵。其中,士官幹部不僅扮演軍官與士兵之間溝通橋樑,亦為基層的骨幹。,亦是戰力培植與發揚的核心,現今時代科技發展快速,促使武器裝備日趨精密,軍中對專業技術的培育與傳承,實較以往更具迫切性,有賴士官扮演技術銜續及實務工作扎根的角色,部隊才能永續發展。士官幹部在組織中承上啟下,成為軍官與士官兵間溝通的橋樑,並投入心力精進本職學能,樹立自己成為無可取代的專業象徵。

藉由縝密的規劃、穩健的推動,必能建立國軍完善的士官制度,使軍官與士官能彼此分工、分權及互補,各自專注於部隊訓練及專業研究,達到「軍官規劃、士官遂行」的雙贏境地。因此,未來不管是部隊訓練、士官管理及內部管理等工作,士官將逐步提升權責,擔負應有責任,使部隊領導管理做有效的運用,進而凝聚部隊向心,強化部隊戰力發揮。

但,士官制度發展並非一蹴可幾,其重點在於「授權」與「被信任」。軍官須充分授權予所屬士官,逐漸加重其責任感與權力,以利其各項任務之遂行。先總統蔣公在〈說軍紀〉訓詞中說過「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諸葛武侯也教導「不宜妄自菲薄」,所以,要提升士官的地位,不是源自於位階的高低,而是來自於個人的努力與能力。故士官獲得軍官信任是靠士官以優異的專業能力爭取,不是等著軍官將權力給予士官,士官要展現自己的實力,藉以告訴軍官,士官有能力達成任務。而士官制度建立成功與否,核心關鍵在於軍官,軍官必須思考如何下授權力,建立軍、士官之間的充分信任與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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