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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懷胎9月孕婦 肇事逃逸終被警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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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9-09 16:26   更新日期: 2010-09-09 16:28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台中市報導】

撞傷懷胎9個月孕婦,還肇事逃逸,天理昭彰,經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蔡嘉仁積極調閱監視器及碰撞痕的比對,終於讓肇事者現形,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深獲民眾肯定讚揚。

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蔡嘉仁日前上午7時40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在南屯區文山里嶺東路818號前與德興巷口有交通事故,經趕往現場處理只見被撞楊姓車主挺著大肚子癱坐在現場,並稱其騎乘機車由文山九街沿嶺東路內側快車道往文山十街方向行駛,至事故地點左轉欲行駛德興巷,另一部逃逸機車由文山十街沿嶺東路外側慢車道往文山九街方向直行行駛,至事故巷口雙方機車碰撞,碰撞後雙方均人車倒地,肇事者先行起身將自已所有重機車牽起後逕自駕車行駛嶺東路往文山九街方向自行離開現場,未留於現場救護傷患、報警及留下連繫資料等處置,楊女記下肇事逃逸機車號牌及逃逸方向。

警方積極調閱嶺東路上監視器,發現該重機車車號3○5-DQK涉有重嫌,經提供給楊女指認,楊女指認該車為肇事車輛無誤。警方依法通知車主到案說明,林男於警訊時坦承於上述時間騎乘該車行經該發生地點,並有與他車輛發生碰撞,並坦承碰撞後未詢問傷者傷勢及提供必要之處置而逃逸現場,訊後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函送偵辦。

警員蔡嘉仁細心查證肇事現場相關資料,使得肇事者啞口無言,並坦承自己肇事逃逸的疏失,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因為積極處理該爭議案件,使得整個事件能圓滿結束,其勿枉勿縱盡責追查的精神值得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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