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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觀光局針對金獅湖底泥未清疏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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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9-25 16:27   更新日期: 2010-09-25 16:32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金獅湖面積11公頃為一滯洪池,而位於中區資源回收廠回饋設施圖書館旁,湖水較淺,設計時以土堤阻隔,形成一生態池,面積約為0.8公頃。

觀光局針對金獅湖面,每日均派專人清除湖面垃圾與雜物。因水源來自高雄縣曹公圳,漂入許多水生植物種子,且水質優養化嚴重,因此如水芙蓉、白玉水龍等水生植物生長十分迅速,觀光局均即時予以清除。今年夏天由於天氣炎熱,導致水生植物繁殖速度快,加上數量過多,因此市府觀光局積極招商,於99年5月7日開始清除湖面之水生植物,並於99年6月21日完工,保固期間亦持續請廠商進行後續維護工作,故湖面並無佈滿水芙蓉情形,而是生態復育之睡蓮。

『2100全民開講』所討論及刊登之照片,為中區資源回收場旁之0.8公頃生態池,其水生植物2/3為荷花,1/3為水芙蓉,水芙蓉係因凡那比颱風強風吹拂及水流關係,將湖面原有零星水芙蓉沖刷至生態荷花池內,分布面積約為0.25公頃,觀光局已預定於五天內清除完畢,該水生植物因位於荷花生態池,故並不影響排水。

另前次金獅湖底泥清疏工程於92年9月10日開工,並於93年5月3日完工。本府自98年起即積極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於98年11月18日以高市府工水字第0980067338號函請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本府辦理金獅湖底泥清疏工程,但內政部營建署於98年12月7日以營署水字第0982924324號函答覆指出:該署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相關經費均已分配完妥,故請本府配合後續年度提案申請補助。因此,本府再度於99年8月9日以高市府工水字第0990047201號函請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經費,辦理金獅湖底泥清疏工程。但內政部營建署於99年9月2日以營署水字第0993686295號函答覆表示有關金獅湖「堤防保護」之經費非屬內政部營建署雨水下水道工程補助範圍,請本府另行籌措經費。另本府所提報之金獅湖「土方清疏」工程項目部分,該署將於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錄案評估」補助辦理。

先前由於本府以及各級民代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辦理「金獅湖底泥清疏工程」,中央曾允諾納入98至101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清淤疏濬類項下補助所需經費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本府亦將編列配合款,以儘速完成清淤工作,惟實際申請時,顯然中央並未以積極態度支持該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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