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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慣竊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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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12-10 18:01   更新日期: 2010-12-10 18:02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富釧/台中市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所警員邱達祐、黃先翊等人執行肅竊勤務時逮捕一名騎乘失竊機車之竊盜現行犯,竊嫌坦承犯行,並於竊嫌租屋處起出30餘件贓物及犯案工具,警方依規定將鄭嫌帶返所偵辦,全案依違反竊盜罪嫌移請偵辦。

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警員邱達祐、黃先翊於日前18時起執行肅竊勤務,20時在西區英才路發現一名男子(鄭○平、38歲)行跡可疑、東張西望正騎乘一部重機車(JOR-***)離開現場,警方發現該車已於98年3月報案失竊,立即將該車駕駛攔下盤查,鄭嫌於盤查過程神色慌張、言詞反覆,隨即於鄭嫌身上發現一部筆記型電腦,詢問鄭嫌電腦來源,鄭嫌亦言詞閃礫、吱吱唔唔。

經警方曉以大義、鄭嫌自知難逃法網,向警方表示該部筆記型電腦系於同日於彰化市(○○大學)研究室內所竊取而來,警方當場宣讀鄭嫌罪名及得行使之權利事項後,予以逮捕,人贓俱獲一併帶案偵辦。

鄭嫌於警訊中坦承今年內還有另犯多起竊案,其所竊取之贓物現均置於租屋處,詳細日期與地點均不復記憶,經鄭嫌同意後前往其租屋處(臺中縣豐原市)起出被睹人之證件,金融卡等30多件贓物,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移請偵辦。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鄭姓嫌犯落網後於警訊筆錄中表示因一直找不到工作才會不斷行竊,深表後悔,因一時的貪念而觸法的案例甚多,一時興起的順手牽羊舉動,或是種種不勞而獲、貪小便宜的錯誤觀念都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在此亦呼籲大眾莫存僥倖和貪念以身試法,以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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