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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3甲線造橋鄉路段測速桿 遭破壞噴漆洩恨,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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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1-13 14:07   更新日期: 2011-01-13 14:08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富釧/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有鑑於台13甲線9.6公里處(香格里拉樂園前),當地鄉親反映常有車輛超速行駛之情形,且交通事故頻繁,故於99年10月份於該處裝設測速照相桿,並經公告正式執行測照取締,祈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台13甲線是來往竹南、頭份、苗栗及後龍必經之路,因道路寬廣,部分車輛用路人違規超速受罰心生怨氣;於99年12月30日11時48分許,該照相設備遭1名男子以球棒及噴漆攻擊測速桿,經調閱監控錄影畫面,循線查獲苗栗縣民蔡○騰(男、68年次)涉有重嫌,經傳喚到案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警察局於100年1月7日依法將蔡嫌函送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對其追償相關賠償費用。

警察局再次重申,目前於各測速桿已陸續建置監控錄影設備,凡有破壞干擾致影響測速桿正常之行為,均可以馬上調出錄影畫面過濾,揪出破壞者,其破壞者不但要受超速違規罰單,也涉及妨害公務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相關損壞維修費用亦須負擔,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另警察局在該路段已增設「前有測速牌面」,與地面上劃設多組「慢」字以及製作一張與測速照相機箱一比一規格的彩色印刷圖示之創新作法貼在照相桿前方的電桿上,光明正大的執法,最後,也呼籲車輛駕駛用路人,取締超速違規的目的,在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只要遵守路邊設置交通速限規定,就不會有違規超速收到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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