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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連接4罰單 毀測速照相苗警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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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1-13 14:17   更新日期: 2011-01-13 14:24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富釧/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蔡姓男子一連接到4張罰單心情不好,涉嫌在光天化日下,以噴漆、球棒攻擊測速照相桿,過程全被一旁監視器錄下,警方調閱錄影畫面循線將他逮捕。

交通隊表示,蔡姓男子現在除了須繳交4張罰款的違規超速罰單,還得賠償毀損公物的修復費用,並面臨妨害公務罪罰責。

錄影畫面中,68年次的蔡姓男子涉嫌拿著噴漆、球棒走到測速桿前進行攻擊,但因為測速桿鏡頭位置較高,男子還多次原地跳躍,一邊揮舞球棒,絲毫沒注意到測速桿周圍架有4個監視器,攻擊行為全被拍得一清二楚。

警方根據監控錄影畫面,循線傳喚蔡姓男子到案,男子供稱因為連續在當地超速被拍照,前後接到4張罰單,心裡「很不爽」,所以破壞照相桿。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13日表示,台13甲線是來往竹南、頭份、苗栗及後龍必經之路,因為道路寬廣,又是連續彎道,經常發生事故,因此去年10月底在台13甲線9.6公里處裝設測速照相桿,希望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指出,新設的測速照相桿,單是去年11至12月就偵測舉發2000多張違規超速照片,可能引起部分駕駛人心生怨氣,多次遭破壞。

交通隊表示,蔡姓男子對於破壞行為坦承不諱,現在除了須繳交4張每件罰款新台幣1800元的違規超速罰單,還得賠償毀損公物的修復費用,並面臨妨害公務罪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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