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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年節食品抽驗及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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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1-13 20:42   更新日期: 2011-01-13 20:43   天眼日報記者 伍春幼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伍春幼/花蓮縣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年節食品抽驗及稽查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年節食品陸續上市。花蓮縣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為年節食品衛生安全把關,特別從本月5日起,由徐祥明局長親自指揮全縣年節食品稽查工作。本次稽查計動員146人次,抽驗及稽查輔導280個店家。

今年年節食品稽查與抽驗地點,涵蓋全縣各大賣場、超市、量販店、傳統市場及製造工廠…等。抽驗項目包括開心果、花生、瓜子、魷魚絲、生仁糖、蜜餞等南北貨等。此外肉攤香腸、包裝香腸、臘肉、豬牛肉乾等肉類加工品,以及年節應景的年糕、發糕、蘿蔔糕等食品均將列入稽查。花蓮縣衛生局將對防腐劑、漂白劑、人工甘味劑、保色劑、硼酸及其它鹽類等加強查驗。在衛生局同仁全員加班趕工速度下,預計檢驗結果將分別於本月20及27日公布。

徐祥明局長表示,去年衛生局所抽驗年貨的年貨當中,不合格項目均已依法嚴予處分,希望業者能以消費者健康為先,切勿心存僥倖違反食品安全規範。徐局長進一步提醒食品製造業者,必須依規定使用食品添加物,販賣業者切勿販賣來源不明、逾期食品或標示不清之食品。販賣散裝食品之業者於營業場所陳列販售商品,除現場烹調即食熟食外,所有食品都應以卡片、插牌、懸掛等方式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以免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而受罰。花蓮縣衛生局除全面檢查加工食品之外,也將針對各大年菜的供應場所及餐廳進行稽查與輔導,確保花蓮縣民健康。

此外徐局長也呼籲消費者們,於選購年節食品時,應注意產品來源及包裝應該密封完整,標示清楚(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之產品,內容物沒有異味、奇怪顏色、參雜物或變質的現象。對於來源不清楚等散裝食品,儘量不予購買。並注意販賣場所的環境衛生、盛裝容器清潔度及販賣業者個人衛生情形,如此才能吃得衛生與健康,過個快樂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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