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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府辦理農村再生條例及縣府審查原則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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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1-22 18:35   更新日期: 2011-01-22 18:36   天眼日報記者 方宜玲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方宜玲/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府辦理農村再生條例及縣府審查原則說明會

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積極推動農村再生計畫,昨日邀集各鄉鎮市公所召開農村再生條例及縣府審查原則說明會,主持人縣府計畫處長陳東松強調,「由下而上」是農村再生的基本精神,希望各社區能踴躍參加,而總體計畫涵蓋三大範疇,包括農塘保水、低碳、產業活化,縣府將於6月底前完成農村總體再生計畫彙報中央,俾利爭取經費,開創雲林綠色基盤架構新紀元。

雲林縣從99年度開始積極推動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縣長蘇治芬非常重視此一計畫之推動執行,認為農村再生條例的特色正是由農村居民共同參與,期勉大家「憨人」精神投入社區營造,營造成果獲得認同感,還給農村一個尊榮,吸引外出遊子回鄉。

雲林縣政府繼去年4月份首開「農村再生-行政培根訓練」,由蘇縣長帶領縣府一、二級主管與各鄉鎮市公所首長、主秘及相關業務課長聽取農委會官員及專家對農村再生政策的解說外,100年度新的開始,再邀集第一線的各鄉鎮市公所聽取計畫工作簡報,希望各公所能配合協助有意申辦的社區及發展協會。

鄭東松處長強調,結合社造及推動農村再生是縣府施政重點目標,期透過此次訓練縣府與公所通力合作,提出優質計畫向中央爭取經費,改造農村、強化農村生命力,使雲林縣成為農村再生示範縣。

陳處長表示,農村再生政策為中央重要施政,農村再生條例已經於99年7月14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政府未來10年需編足1500億元的農村再生基金來照顧農村社區,農村再生的基本精神在於社區自主的精神,社區本身要動起來,政府是站在促成的角色來協助,農村再生真正讓農民當家作主,未來將幫助全台4000個農漁村,共60萬戶農漁民。

陳處長勉勵所有公所承辦人員,政府有責任幫人民營造所需要想要的生活環境,善盡我們公部門應盡的責任,感謝大家願意全心全力為自己的社區付出,真心共同為家鄉盡心盡力,相信未來成果展現出來,一定能得到認同,這是促進農村發展的重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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