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交通新聞 > 大雅區永興段841地號平面停車場 1/28起市府派員收費管理

大雅區永興段841地號平面停車場 1/28起市府派員收費管理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1-01-27 18:53   更新日期: 2011-01-27 18:53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台中市報導】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大雅區永興段841地號平面停車場(大雅區大雅路151號旁)自100年1月28日起由市府派員收費管理,交通處提醒民眾注意。

交通局指出,大雅區永興段841地號平面停車場(大雅區大雅路151號旁)因委託民間經營期限已屆,自100年1月28日起,由市府自行派員實施收費管理,停車收費時間、標準為:收費時間為每日0時至24時,小汽車收費標準為依臺中縣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收費標準戊類費率,每小時20元計時收費(大型車加倍計費),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收費方式以電腦收費系統或人工方式收費。

有關繳費方式,民眾可於停車30日內(繳費期限)持繳費通知單到全國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門市補繳,或至交通局辦公大樓一樓服務櫃台(中區自由路2段53號1樓,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30)、或市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交通局(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文心樓1樓,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30)繳納。

民眾若於本停車場停車後,未見繳費通知單或繳費通知單遺失,因停車資料建檔需時,故請於停車日起5日後再上網(http://tcparking.taichung.gov.tw)查詢,查詢後依上述規定方式擇一繳費。

另外,大雅區永興段841地號平面停車場發售指定區段汽車月票,每張每月新臺幣1,200元。購買月票時需憑行車執照證件(正本),有意購買者,請於週一至週五,8:00~17:30,至交通局辦公大樓一樓服務櫃台(中區自由路2段53號)或或市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交通局櫃台(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文心樓1樓,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30)。民眾如有任何停車收費疑義,請逕洽市府停車管理處,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