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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連續假期高乘載管制 第四分局籲用路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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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1-27 19:01   更新日期: 2011-01-27 19:02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台中市報導】

春節連續假期高乘載交通管制,中市第四分局籲用路人配合,今年春節連續假期,中市第四分局配合國道1號南屯交流道實施高乘載管制措施,有關管制時段如下:

(一)100年2月5日(星期六、農曆初三)9時至15時:北上入口匝道,實施入口高乘載管制措施。

(二)100年2月6日(星期日、農曆初四)9時至15時:北上入口匝道,實施入口高乘載管制措施。

上述高乘載管制時段內,中市四分局分別於交流道匝道處各派多名警力執行管制疏導交通,並於沿線適當位置,懸掛分散車流進入匝道標誌,請駕駛人配合,以期有效疏解驟增車流,並維本市行車秩序及安全,管制時段內除下列車輛可駛入外,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進入:

(一)乘載三人(包括駕駛及小孩)(含三人)以上之小客車或客貨兩用車。

(二)大客車、計程車(含空車)。

(三)救護車輛(救護車、拖救車、工程車、消防車等)。

(四)搭載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含駕駛、乘客)之小客車或客貨兩用車。

(五)中油及台塑石化公司油品之制式油罐車輛(限車體標繪有公司識別標示之車輛)、亞矽亞儲運有限公司、和桐通運股份有限公司運油車輛(車身有「中華石油」識別標誌)。

(六)郵局郵務車。

(七)地方政府所屬垃圾車(僅限車身噴繪有地方政府(含鄉鎮市公所)字樣之垃圾車)。

(八)搭載持有記者證者(含駕駛及乘客)之車輛。

(九)貼有「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通行證之車輛。

(十)警備車。

(十一)其他:

1、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原封閉之交流道入口仍維持封閉。

2、於管制開始前進入國道1號及3號之車輛可不受管制繼續直行,然如於管制時段利用東西向國道或快速公路轉入國道1號或3號管制路段則仍需受管制。

3、由於孕婦之認定(特別是懷孕的週數)實有技術上之困難,為免引致爭議,因此孕婦視為一人。另二人座車輛因每人對道路之平均使用效率仍較低,因此仍受管制人數限制,於管制時段不准進入。

分局長林漢堂特別呼籲民眾遵守管制措施並隨時收聽路況報導,管制時段內倘未能符合高乘載要求時,可利用中投快速道路、中彰快速道路連接省道台1線、台3線、台17線及19線等替代道路行駛;如發現有交通壅塞之情形,請立即向第四分局勤務指揮中心(04-22515452)反映,俾利迅速派員至現場機動疏處,以維護人、車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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