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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局公告「臺中市【市81】公有市場用地興建營運移轉案」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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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2-18 17:15   更新日期: 2011-02-18 17:25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台中市報導】

為提昇臺中市南屯地區的生活品質並促進當地經濟發展,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徵求民間機構辦理臺中市「市81」公有市場用地的開發與經營,歡迎有興趣的民間機構自即日起至4月13日提出申請,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為臺中市臺中港路2段89號A棟5樓經濟發展局秘書室購買,或附匯票及回郵信封郵購。

臺中市交通便捷、工商業發展蓬勃,人口也逐年激增,為臺灣第三大都市,現在因核心都市空間結構的形成,人口有逐漸往南屯發展的趨勢,且因應西屯區中部科學園區的設置及就業人口大幅增加,人口有逐漸往周邊地區發展的趨勢。

因此市府計畫在南屯區的「市81」公有市場用地設置大型商場,以提供當地居民日常生活及消費採購所需,使南屯區整體的生活機能更為完備,同時希望透過促間參與投資開發與經營的方式,引進民間在現代化市經營管理的長才,讓南屯區「市81」成為公有市場用地BOT計畫成為官民合作經營的最佳典範。

本案依促進民間與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委託民間投資興建並營運,開發經營管理契約簽訂日起,為期30年,若企業機構在契約期間經營良好,期滿後本府對於該用地及建物沒有其它計畫,可再申請續約9年9個月,續約最多以2次為限。

經發局指出,此案用地位於南屯區惠義路0150地號的市場用地,面積為20,11.7.26平方公尺,為向上路2段、大觀路、大墩十一街、惠文路四條道路所圍繞的街廓。

經發局進一步解釋,該案是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讓民間機構取得使用用地權利,所以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不得供住宅使用,而且辦公室使用的樓地板面積不可大於供一般零售使用的樓地板面積。

申請人應於4月13日前,以書面密封,於上班時間(國定假日及例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親自送達或郵寄至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地址:40756臺中市臺中港路2段89號A棟5樓市場管理科),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逾期提送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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