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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女學生酒駕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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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3-01 21:12   更新日期: 2011-03-01 21:14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何才雄/高雄市報導】

大學女學生在PUB豪飲,勉強瞇著眼睛騎乘機車回家,滿身酒氣,左右搖晃,經員警酒測超過標準值。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6萬元,他後悔表示,忙裡偷閑,難得糊塗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苓雅警分局民權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凌晨3時22分,在苓雅區青年路、復興路口。發現一少女,騎乘機車未開大燈,車身移動時左右搖晃,情況危險有追撞之虞。警方經攔檢後,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全案移請偵辦。

大學女學生張姓女子〈24歲〉自稱凌晨在中央公園與朋友豪飲,陪朋友在一家PUB飆歌,划拳聊天。因興致高昂,遂以啤酒暢飲,不知不覺約喝了生啤酒3瓶後,改喝烈酒助興。大概於3時許離開。因茫茫然急於回家,才冒險騎車返回宿地。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金或判刑易科罰金恐超過6萬元,今如夢初醒,後悔莫及。

黃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發現,於青年路、復興路口有機車女騎士滿身酒氣,左右搖晃。經救援發覺該張女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56毫克,全案乃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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