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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破溫啟祥為首暴力討債集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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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3-09 18:51   更新日期: 2011-03-09 18:52   天眼日報記者 蔡鳳敏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蔡鳳敏/雲林縣報導】

由刑事警察局偵二隊二組、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臺中市政府警察、新竹縣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嘉義縣警察局。查獲贓證物:競技用狙擊空氣槍1把、空氣短槍1把、帳冊1批、商業本票1批、國民身分證1批、駕照1批、健保卡1批、銀行存摺1批。

檢肅目標溫啟祥犯有詐欺刑案資料,自恃人多勢眾,非法從事地下錢莊放貸高利及暴力逼討利息、債務等不法勾當,其等不法行為遍及雲林、嘉義、彰化等地區,以壯大其暴力討債集團組織聲勢,牟取不法暴利。如被害人無力負擔或不願配合,動輒以押人、騷擾、跟蹤、恐嚇等手段,以達催討利息、債務之目的。

渠組成之犯罪組織具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從事犯罪活動,為擴張勢力範圍,於雲林縣斗六市設立暴力討債地下錢莊據點,指揮、操控該暴力討債集團幹部溫啟祥、陳雅倫、楊德如、張雅惠、陳戊真、張育嘉、張敏郎等人,以非法手段,從事暴力討債,有反覆從事脅迫性及暴力性犯罪行為,以達催討債務、利息之順遂,危害社會治安甚鉅。

該地下錢莊暨暴力討債犯罪集團為求暴利,於各報紙刊登借款小廣告,待被害人需錢孔急情況下,乘被害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先行確認借款人資料後,而借貸金錢予借款人,並收取超過40分不等之利息,並要求借款人簽立本票、借據等資料,借款人則以匯款或現金交付予外務員等方式,償還利息及本金,倘若被害人未如期繳納利息或本金,即對被害人實施暴力討債,並派遺外務員至借款人的住處騷擾、跟蹤、恐嚇之行為,致有部份被害人不堪其擾,心生輕生自殺念頭,且懼怕再度遭受不法迫害,而避走他處,不敢居於家中。並故意波及無辜之家屬或鄰居,使被害人承受極大壓力,為所欲為,無視政府公權力,遂使善良百姓人心惶惶,有苦難言,亦無力與集團性之歹徒抗衡。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董檢察官和平指揮虎尾警分局與刑事警察局偵二隊二組、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臺中市政府警察、新竹縣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嘉義縣警察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見時機成熟始發動同步查緝,終將查緝之治平對象溫啟祥及該暴力討債集團幹部楊德如、陳雅倫、成員陳戊真、張育嘉、張敏郎、張雅惠等7人到案,初步清查被害人有上百人之多。

本次打擊暴力討債集團行動宣示政府查緝犯罪不遺餘力,決不容許有任何不法之徒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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