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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手法以假亂真,特效極為逼真,未損害大舞台戲院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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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3-10 20:39   更新日期: 2011-03-10 20:40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向文娟/高雄市報導】

爆破特效逼真引疑慮,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澄清,《真的漢子》劇組處理爆破戲碼的手法是利用空氣壓縮放出滑石粉,從大舞台戲院3樓原本就沒有玻璃的窗框噴出,「用以假亂真的方式製造效果」,沒有毀損大舞台戲院本體建物。

文化局影視發展暨拍片支援中心主任陳英梅表示,吉羊數位電影公司為拍攝壹電視警匪電視劇《真的漢子》,自行向屋主接洽,借用大舞台戲院作為拍攝場地。

由於爆破特效非常逼真,透過新聞報導與照片的呈現,難免引起破壞建築物的疑慮,「或許這就是影視效果迷人之處!」陳英梅表示可以理解,並說明為營造友善拍片環境,高雄市政府自96年來投入協拍的各類影視作品已近百部,其中電視劇部份算至《真的漢子》也達22部,對於爆破戲碼,從協拍《痞子英雄》開始已經累積了多次處理經驗。

在《真的漢子》拍攝時,陳英梅說,依照過往協拍經驗,本次拍攝亦派員於拍攝現場注意安全與秩序,在拍攝後要求劇組完成清掃復原工作,並確認大舞台戲院本體建物未遭破壞。

另,文化局也說明,高雄市於92年進行全市文化資產普查,將「大舞台戲院」納入列冊追蹤之建築,除定期派員巡守老戲院保存狀況,並透過橫向聯繫函請工務局建管處列管「大舞台戲院」建物,如有任何增改建或拆除行為,應先知會文化局。95年間,文資大會也曾討論是否將「大舞台戲院」指定或登錄為法定文化資產,但大舞台戲院為私人所有,屋主並不同意,在尊重所有權人權益之情形下,經協調及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後,仍予以列冊追蹤。

文化局強調,影視產業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都是重要工作,不會有所偏廢;對於大舞台戲院,則將持續與所有權人溝通,進一步朝保存為法定文化資產方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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