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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100年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檢定開始發售簡章及受理通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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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3-22 21:20   更新日期: 2011-03-22 21:22   天眼日報記者 黃月貞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月貞/高雄市報導】

「台灣區100年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檢定」自即日起至4月1日止發售簡章及報名,本項檢定係汽車檢驗員及汽車駕駛考驗員證照考試,經學、術科檢定均合格者由交通部發給合格證照,方可於民間代檢廠或駕訓班應徵從事檢驗員或考驗員工作。

今年檢、考驗員檢定日期訂於100年5月15日分台北、台中及高雄3個考區同時舉行,高雄考區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主辦及受理報名,歡迎有意從事汽車檢驗員或汽車駕駛考驗員的民眾踴躍報名,報名資格如下﹙詳情請參閱簡章﹚:

一、報名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民國80年5月14日以前出生),學經歷合於規定者,均得報名參加檢定。

﹙二﹚學、經歷:

1.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名參加汽車檢驗員檢定:

(1)高中﹙職﹚或相當高中﹙職﹚之軍事以上學校之汽車、農機、重機械或機械科系畢業,並領有檢定車種以上之汽車駕駛執照者。

(2)高中﹙職﹚或相當高中﹙職﹚之軍事以上學校非前目所列之科系畢業,並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且領有檢定車種以上之汽車駕駛執照者。

(3)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1年以上,並領有檢定車種以上之汽車駕駛執照者。

(4)現﹙曾﹚任公路監理機關委任或相當委任級以上之技術人員,並領有檢定車種以上之汽車駕駛執照者。

2.具有高中﹙職﹚或相當高中﹙職﹚之軍事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檢定車種以上之汽車駕駛執照1年以上者,可報名參加汽車駕駛考驗員之檢定。

3.駕駛執照吊扣、吊銷期間,不得參與學、術科檢定。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自民國100年3月18日起至4月1日止,一律通信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或證件不全者,均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高雄市新興區﹙80054﹚中正三路25號17樓﹙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四、簡章及報名書表發售地點:

﹙一﹚現購﹙每份工本費40元﹚:

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7樓─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2.高雄市楠梓區徳民路71號─高雄市監理處1樓服務臺。

3.高雄市苓雅區安康路22號—高雄市監理處南區分處服務臺。

4.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0號─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南部訓練中心服務臺。

﹙二﹚函購:

請附77元郵政匯票(含簡章暨回郵郵資37元),受款人請寫「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購買檢考驗員檢定報名表」字樣,寄至高雄市新興區﹙80054﹚中正三路25號17樓─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收。

五、洽詢電話:07-229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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