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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中詐騙 捧百萬現金等歹徒 警及時阻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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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3-23 16:36   更新日期: 2011-03-23 16:36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鳳瑩/苗栗縣報導】

苗栗市何姓老婦(19年次),於100年3月21日下午接獲詐騙電話,中了詐騙手法(假冒檢察官監管帳戶),獨自1人到銀行領出老本新臺幣140萬元,並於17時50分許至約定地點欲交給詐騙車手(假冒台中地檢署書記官)時,警方獲報及時趕赴阻攔,成功保住老婦畢生積蓄。

苗栗警分局南苗派出所警員鍾治龍、李元忠、徐達雄等三人,於3月21日18-20時執行巡邏勤務,於18時許接獲派出所值班員警通報稱:苗栗市僑育國小前有1位老婦人手提著牛皮紙袋,神情慌張在現場等人,疑似遭詐騙。

員警獲報後,火速趕赴現場,到場時發現何姓老婦手上拿著1只牛皮紙袋,獨自1人在國小前等人,員警見狀立即衝上前關切,發現牛皮紙袋內裝有新臺幣140萬元現金,經詢問老婦後,得知其在等候台中地檢書記官前來拿錢。

員警立即告知老婦已中詐騙集團技倆,並解釋詐騙集團之詐騙手法後才恍然大悟,立刻向警方表達感謝,讓其保住畢生積蓄。

警方調查,何姓老婦於21日下午接獲假冒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監管科檢察官來電稱:老婦身分遭歹徒冒用,涉及洗錢案件,違反洗錢防制法,被列為嫌犯,要老婦將銀行存款領出交給法院書記官,然後存入法院的監管帳戶等候案件調查。

詐騙集團為取信老婦,還與老婦人相約見面,並提供偽造台中地檢署公文及證件讓其相信後,再催促老婦趕緊去銀行將存款領出,然後回家等候電話通知見面取款,幸好民眾及時發現報警,保住老婦畢生積蓄。

警方呼籲民眾,預防假檢警詐騙案件,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也就是聽清楚來電內容與目的,聽完之後立刻掛掉電話,不讓歹徒繼續操控你的情緒,再立即撥打「165」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才能免於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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