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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侶扮搶匪 首次犯案即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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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3-25 20:33   更新日期: 2011-03-25 20:35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導】

小情侶扮搶匪首次犯案即被逮捕

吳姓青年與15歲馬姓女友,二人皆住高雄市大樹區,倆人因缺錢花用,竟於22日下午共乘一部機車在屏東市區搶奪一名陳姓婦人手提袋後逃逸,警方接獲陳姓婦人報案後,立即派員至市區搜尋圍捕,並於1小時內將吳嫌及其女友逮捕到案。

吳姓搶嫌於今年1月份剛滿18歲,平時與15歲馬姓女友居無定所,四處遊蕩,偶有缺錢才由吳嫌返家向父母要錢後隨即離去,22日二人又缺錢花用,竟起歪念共乘一部機車到屏東市區尋找目標伺機行搶,於下午約17時在光復路與柳州街口發現陳姓婦人獨自騎著腳踏車,前方菜籃放著1只手提袋,裡面裝有剛剛買來的衣服及牛仔褲(價值2800元),吳嫌立即尾隨,見四下無人由後搶奪被害人手提袋後逃逸。

陳姓婦人被搶後趕緊到屏東分局民族派出所報案,並描述搶嫌做案機車及穿著等特徵,所長孔仁政接獲報案後,除要求值班人員馬上調閱路口監視錄影檔,並立即率領警員潘芳銘、林慎偉火速趕往案發地點並擴大範圍搜尋圍捕。吳嫌搶奪手提袋後發現裡面只有衣褲並無現金或值錢的東西,心有不甘,隨即將手提袋丟棄路旁又返回市區尋找下一個行搶目標,下午17時35分當所長孔仁政等人搜尋至民族路時,迎面發現吳嫌二人與被害人所描述特徵相似,隨即上前予以攔截逮捕到案。

警方將搶嫌帶回派出所時,陳姓婦人還在接受製作筆錄,當警方請其指認搶嫌,婦人表示就是他們二人,且面露驚訝表情直呼警察實在太厲害了,竟然不到1小時就破案了,除了頻頻感謝警方之外,還說回去一定要將警方積極、迅速破案之情形告知鄰里朋友。警詢中吳嫌二人坦承行搶不諱,並供稱是第一次犯案,全案經屏東分局偵訊後,以搶奪罪嫌將二人函送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分局長林長春表示如有其他被害人,請儘速與屏東分局偵查隊連繫,聯絡電話:08-732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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