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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男子闖空門偷財物 謊報機車失竊 警所內被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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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4-25 21:01   更新日期: 2011-04-25 21:03   天眼日報記者 吳達人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達人/雲林縣報導】

住在雲林縣口湖鄉蚵寮村有毒品及竊盜前科的吳姓男子在23日中午趁一民宅屋主不在家進入行竊,吳男行竊財物得手要離開時碰到返家的屋主,吳男擔心東窗事發,他向屋主嗆說機車是偷來的…便騎車加速離開。吳男心虛事後到警所向警方謊報機車失竊,正巧被害人也來報案一眼識出,當場看破吳男「手腳」,警方將吳男以竊盜、偽造文書罪移送。

71年次的吳姓男子曾犯有竊盜、毒品刑案,仍不知悔改,在昨天中午騎著妻子所有的機車外出,竟潛入口湖鄉湖東村一處民宅,時值屋主外出,吳男破壞屋側鐵捲門潛入屋內翻箱倒櫃竊走了耳環2對及單一指耳環1個、項鍊4條得手。王姓女屋主剛好返家遇到吳嫌,被害人告知吳男,她有記住吳男所騎乘之機車號碼,吳男立即回應,所騎乘的機車是偷來的,記住車號也沒用。吳男又因害怕被害人報警會因車牌號碼查到他,就在犯案後1小時到派出所報案,指稱:他所使用的重機車失竊,口湖所員警受理吳男報案後,積極尋找據稱「失竊」的機車;員警於晚間在路旁尋獲機車,通知報案的吳前來領回。適逢王姓女被害人到派出所報案述說住宅遭一名騎乘XXX-667重機車之男子侵入偷竊;適逢遇見吳男也來辦理尋獲機車。被害人當場指認侵吳男是侵入她住宅偷竊之男子,當場戳破他的詭思。

警方帶同吳男取贓,吳男再一次故佈疑陣,謊稱金飾已用火燒掉,因為非純金已變成一坨廢鐵,所以他隨意丟棄了。最後,警方運用技巧尋回這批金飾讓吳男無法狡辯,訊後,吳男除了竊盜罪,警方還多加一條偽造文書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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