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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捷運警察查獲涉嫌偷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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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4-25 18:06   更新日期: 2009-04-25 18:0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高雄捷運警察查獲涉嫌偷拍案件

高雄都會區捷運系統紅、橘線自97年陸續通車之後,已逐漸為高雄縣市民眾及學生所接受,尤其星期例假日,有將近18萬人次利用捷運系統前往高雄縣市各景點旅遊,而美麗島站正好位於紅、橘線之交會點,在眾多民眾轉搭乘往來之際,也成為捷運警察隊在維護治安上之首要重點車站。

於98年4月初,有民眾向捷運警察隊指稱,於美麗島站常有不明人士趁旅客搭乘電扶梯之際,以手機或電子器材偷錄女子裙底風光,讓許多民眾驚為失色,而不敢搭乘,要求捷運警察應加強巡邏、加以防制。隊長林木川於獲報後,隨即指示所屬同仁應加強美麗島站勤務,除規劃各電扶梯口實施便衣埋伏勤務外,並要求制服警力於美麗島站及各站體實施犯罪預防宣導勤務,指(宣)導民眾防範及因應之道。

於本(4)月24日晚間21時30分許,嫌疑人劉00(79年次、學生、無前科資料),涉嫌將數位相機放置於手提紙袋內,於捷運高雄車站(R11)偷拍陳姓被害人裙底,於美麗島站下車之際,為被害人發現,隨即向捷運警察報案,員警並於21時50分許,在美麗島站地下2樓大寮轉換層將劉嫌查獲。

劉嫌於警訊時坦承犯案不諱,供稱其犯案手法係將其所有之數位相機(FUJIFILM牌、銀色)裝在手提袋內,於搭乘捷運列車時放置在不特定女性乘客裙下偷拍,連本次共計已犯案4次,所偷錄拍攝到之相片,僅存放於相機內,供自己觀看之用。全案經偵訊後,依妨礙秘密案嫌,移請轄區新興分局擴大偵辦中。

捷運警察隊並呼籲民眾於搭乘高雄捷運時,無論在站體或車廂內,均應隨時注意附近可疑人物,如有發現不正常之跡象時,可向捷運警察報案或就近向捷運站務、保全人員反映;另婦女於搭乘電扶梯時,可採取側站之方式站立,以避免遭不明人士採取「由下往上」方式尾隨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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