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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安全回報,建立防險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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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5-07 02:26   更新日期: 2011-05-07 07:27   現役軍人 高承鈞 / 桃園市 撰稿  

【現役軍人高承鈞/桃園市撰稿】

各級部隊對單位安全狀況,雖然都能適時掌握回報,惟部分幹部仍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家醜不外揚」及「怕影響單位整體績效、怕受到上級責難」等不好的心態,以至於對相關危安狀況掌握、回報與處理屢有延遲(誤)情事,屢屢造成問題處理的困難或是衍生不良的後遺。

然而各類危安狀況的發生都有其「徵候」,如何藉由組織運作有效掌握、處理,不僅是各級幹部的基本職責,也是全體官兵愛護單位而必須多加留意的,假設單位發生安全狀況,係出自未能及時發覺危安事因而須投注大批人力、物力處理善後,且須反覆召開檢討會探究發生原因、研討策進作法,單位成員在心理或士氣上都將受其影響,就經濟成本而言,是不符效益的;反之,若大家對單位事務能多予關心,有效掌握預警徵候並適切反映處理,那既可以不用事後召開檢討會,亦可免除無謂的干擾。

所以危安狀況之消弭,首在掌握預警徵候並能及時妥處,以達「防患未然」要求;而狀況之回報主在通報上級或友軍單位知悉,俾指導、協助處理善後,兩者相輔相成,不容偏失,是以各單位應落實狀況掌握,才能確保單位安全。總而言之,國軍安全狀況掌握、處理與回報,係各級幹部之重要職責,亦為維護軍事安全之主要環節,故在掌握上要見微知著;在處理上要握機制變;在回報上要先知快報,三者關係密切,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如果各級都能落實「狀況掌握與反映」工作,適時妥採防處作為,則國軍形象與榮譽將得以維繫,單位安全亦能獲得確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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