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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長與民有約」圓滿解決公園內民地12年無法徵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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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5-10 23:21   更新日期: 2011-05-10 23:23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何才雄/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長與民有約」圓滿解決公園內民地12年無法徵收問題

高雄市長陳菊今(10)日下午主持「市長與民有約」,受理民眾陳情,其中鳳山公二公園內民地12年未獲徵收案,陳菊當場裁示分年徵收,讓王姓地主非常滿意,直說感謝市長主持公道,讓他重拾對政府機關的信心。

陳菊表示,即使財政困難,該徵收的就要徵收。如果機關預算未編列此筆經費,可以分年徵收,以示負責。

陳情的王姓地主表示,他的124坪土地被劃為公園用地,多年來透過各種管道陳情,請相關單位乾脆徵收,卻都不了了之,提起訴願及民事訴訟,也都無法取得應有權益,讓他對政府機關相當灰心。雖然12年來公告現值已經縮水300多萬元,但很感謝市長主持公道,讓他不用繼續損失下去。

「市長與民有約」每週二下午1時30分至4時在鳳山行政中心大禮堂持續受理民眾陳情案的申請,並依序由陳菊市長親自接見,偕三位副市長率領市府局處首長在現場,於合法範圍內,為民眾解決問題。

今天下午現場共受理51件陳情案件,其中有30件要求市長接見,其餘21件都在各局處處理下,圓滿解決。未處理完者由相關局處持續辦理,再將辦理情況函覆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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