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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局交通大隊辦理宣導酒後不開車觀念交通安全宣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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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6-02 19:56   更新日期: 2011-06-02 19:58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永明/高雄市報導】

高市警局交通大隊辦理宣導酒後不開車觀念交通安全宣導案

為建立用路人路權觀念、養成遵守路權習慣、保障用路者權益以及創造安全便利之優質交通環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特針對「酒後不駕車、代叫計程車、指定駕駛人」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活動,特於100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18時至21時,假本市榕樹下(三民區大港街99號)、嘉珍(三民區大港街115號)及好年代(三民區哈爾濱街117號)等餐廳,執行酒後不駕車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大隊長陳宗武指派交大規劃組同仁前往辦理防制酒駕拳交通安全宣導,與用餐喝酒客人以「喝酒拳」(俗稱最拳)同樂相盡歡,贏的人再參加酒駕之有獎徵答,每桌推派一位代表與宣導團成員輪流喊拳熱絡非凡,答對者即贈送交通寶寶存錢筒一個,客人反應熱烈,爭相參與划拳。

「喝酒拳」有三種,第一是「喝酒不開車」,手勢比「雙手胸前成打叉狀,雙手掌心向前」;二為「指定駕駛人」,手勢比「雙手胸前呈握方向盤狀,上下來回擺動」;三是「代叫計程車」,手勢比「雙手握拳於耳旁呈打電話狀」,希望民眾透過這套有趣的划拳活動,養成酒後不開車的習慣,以免回家的路越來越遠!會場並掀起一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送交通寶寶熱潮。

交通大隊大隊長陳宗武指出「酒後駕車」嚴重危害交通安全,警方除加強嚴正執法外,特別重視宣導層面,藉由「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人、代叫計程車」之喝酒拳,宣導民眾改掉酒後開車之不好習慣,減少酒駕車禍傷亡悲劇,在此特別呼籲駕駛朋友喝酒千萬不要開車,可指定駕駛人、或搭計程車、公車、捷運安全返家,交通大隊並設置代叫計程車免付費專線「0800-001-006」,請民眾多加利用,警方非常樂意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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