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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駛」易「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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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4-28 16:26   更新日期: 2009-04-29 04:28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美嬋/嘉義市報導】

日前於4月13日10時25分許一民眾駕車行經嘉義市民權路水源地水錶室前,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車速過快煞車不及撞及行人,致行人受傷經送醫急救不治死亡,造成亡者家人無限悲痛與哀傷;另經現場勘察發現,該肇事地點為下坡路段,特提醒民眾於行經該處時能減速慢行,注意來往行人。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將持續積極執行「加強取締惡性交通違規」專案工作,其中一項就是取締超速行駛,經警取締超速違規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罰新台幣1200元至2400元以下罰鍰。肇事致人於死者,吊銷駕駛執照。「十次車禍九次快」,在此呼籲全體市民應知所警惕,務須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超速駕車,以免害人害己,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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