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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環保局廢四機法令暨申報說明會 6/17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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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6-16 19:04   更新日期: 2011-06-16 19:05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環境保護局為使資源回收工作之推動能夠順利落實,將於6月17日上午9時至12時,於台灣中油公司紫園4樓會議室(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紫園1號)舉辦「已登記回收處理業法令宣導暨應回收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法規與申報說明會」,會中將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辦公司於會中向販賣業者說明須配合事項,期與會業者得以符合法規合法營運。

苗栗縣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16日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99年12月30日公告「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並即將於100年7月1日開始實施。為使業者盡早瞭解相關法規及辦法,特舉辦此說明會,會議主題包括:「廢清法及施行細則與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說明」、「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法規說明、「公告指定廢四機回收電子化申報系統」操作說明。

環保局劉伯舒局長表示,廢棄電子電器物品多半還具有經濟價值,為避免進入不合法的處理管道,或是因為隨意丟棄、拆解造成環境汙染,業者應盡早瞭解即將施行之相關法規與申報方法,並符合法規合法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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