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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糾正案不盡公平 高市府將提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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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6-17 22:14   更新日期: 2011-06-17 22:16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高捷糾正案不盡公平高市府將提申覆

監察院日前就高捷BOT案對行政院暨工程會、勞委會、交通部與高雄市政府提出糾正案,高雄市政府副市長劉世芳16日召開記者會澄清,高雄捷運在高雄大眾運輸系統中扮演重要功能,市府持續努力從不放棄,高捷BOT案處理過程一切合法,監察院的糾正案對歷屆捷運局同仁不盡公平,市府將向監察院提出全文申覆。

劉世芳表示,高雄捷運興建全案,從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前高雄市長吳敦義時期開始,而後行政院在蕭萬長院長時期曾督促高市加速進度、規劃替代方案,歷經傳統、BT、BOT等建造方式爭議,最終採取BOT式辦理,市府處理高雄捷運部分一切合法。

劉世芳指出,提出糾正案的監委當中,其中一位監委曾於吳敦義市長時期,擔任過三年的捷運局長,應該相當瞭解高捷興建過程的辛酸苦楚;且就法論法,監委在調閱資料過程中,並未依捷運局及市府法制單位提供之相關法律意見處理,對歷屆的捷運局同仁不盡公平,捷運公司在收到糾正案全文後,將向監察院提出全文申覆。

捷運局長陳存永說明,行政院於民國84年核定高捷興建總經費1,952億元;86年行政院函文市府,高雄捷運進度嚴重落後,應儘速檢討及規劃替代方案,前市長吳敦義請副市長黃俊英召集捷運局深入檢討BT之可行性,同年12月,交通部會議結論,高雄捷運儘速以BOT方式公告徵求民間投資。

陳存永說,民國87年前行政院長蕭萬長提示,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盡量以BOT方式辦理為宜,行政院並於同年函文市府盡量以BOT方式辦理。市府依中央指示進行全案,88年公告徵求民間參與紅橘線建設,根據相關程序選定由高捷公司興建營運,90年正式與高捷公司簽約,所有過程均依合法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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