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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虎尾分局發布100年5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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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6-18 19:47   更新日期: 2011-06-18 19:48   天眼日報記者 方宜玲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方宜玲/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公佈100年5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時段、年齡及5大易肇事原因,請民眾注意行車安全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100)年5月份發生A1交通事故1件1人死亡,A2交通事故114件,較去年同期0件0人死亡,增加1人死亡。為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特公佈轄內5大易肇事路段路段、時段、年齡及5大易肇事原因,希望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共同降低傷亡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調查本轄100年5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如下:

一、虎尾鎮穎川里頂南33號前(A1交通事故1件1人死亡)

二、虎尾鎮林森路段(A2交通事故7件11人受傷)

三、虎尾鎮中正路段(A2交通事故4件4人受傷)

四、虎尾鎮市區道路(A2交通事故6件8人受傷)

五、土庫鎮建國與中正路段(A2交通事故3件3人受傷)

本轄5大易肇事原因如下:

一、未依規定讓車31件(25%)

二、左(右)轉彎未依規定23件(18.5%)

三、未注意車前狀態21件(16.9%)

四、違反號誌及標誌(線)管制13件(10.4%)

五、迴轉未依規定4件(3.2%)

經分析統計易肇事發生時段以16-18時30件為最多,10-12時25次之。發生年齡以20-24歲36人(15.8%)為最多、30-34歲各為31人(13.6%)次之。

酒後駕車行為就像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容易引爆並累及無辜、害人害己,呼籲縣民務必酌留一人指定駕駛或打110由警方提供代叫計程車接送平安返家,罰錢吊照事小,為一時貪杯賠上自己或他人身家性命才是讓人終身遺憾的大事,警方將強化酒駕取締勤務強度與密度,期盼所有縣民知所警惕,共同努力,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另經統計發生交通事故年齡以20至24歲36人為最高,呼籲年輕人駕(騎)車行駛於道路應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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